本課程以介紹行政法之基礎知識為重,全年之課程內容包括行政法之基本原理原則、行政行為、行政組織等內容之深入講解,並配合行政程序、行政執行、行政罰及行政救濟等相關內容之介紹,培養同學對於行政法之基礎觀念,並輔以實例及實務見解之說明,奠定同學回應行政法實際生活案件之基本能力,並作為修習行政法進階課程及各種行政法各論課程之基礎。
希望透過本課程教學,使用同學具備以下能力:
1、透過課程教學及閱讀資料,具備瞭解基本行政法理論之能力
2、透過案例觀察及分析,具備運用基礎理論之能力
3、透過對於爭議問題之觀察,具備重新思考及檢視現行法制之基礎能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