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eneral
課程設計與教學理念
(國立政治大學-陳志輝主授)

本課程係採用創用 CC 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禁止改作 3.0 台灣 授權條款授權.
重要資訊: 991期末考成績以及級距已公布,同學可自行查閱。
- 991刑法(一)課程簡介與說明 (影音檔案)
- 課堂實況錄影檔於掛載於各週課程"In-Class Learning Activities"內。
- 本學期Mahara值得為同學表率之名單(各獲教發中心致贈之創見8GB隨身碟乙只) :
Introduction
本課程為法律系基礎課程,而且為未來國家考試科目,因此課程內容具有知識上的高承載度。課程授課對象主要是一年級學生,因為屬於必修課,而且修課的班相對成績將成為升大二時決定分組組別的重要依據,因此絕大多數同學有高度的修課意願。如何一方面滿足知識傳遞的要求,另一方面又引發學習興趣、甚而促使學生自主學習,為本課程基礎背景。
應付紙筆上的考試,對於法律系絕大多數的同學而言,不是一件難事,傳統的法律系授課,也多半是教師在講台上傳授知識,講台下的學生握筆疾書,記下老師講的每一句話。雖然老師期待著學生在經過課堂講授後,能夠和老師一樣,在知識的大海裡遨游,可惜實情卻是,絕大多數的學生只停留在知識的記憶和理解,並無法像老師一樣,在知識學海裡如魚得水,反而多半是被沈重且艱澀的知識給淹沒。傳統授課方式所訓練出來的學生,學生比較缺乏抽象思考及批判思考能力、提問和討論能力較差。因此在本門課程的設計理念上,希望從傳統老師的角度期待學生如何學習,轉變成如何看見學生學習的樣子。老師透過課程的安排設計,積極引導同學在刑法學習上成為一位專家式的學習者,積極自主地學習。
期望學生自課堂帶走的主要成果:- 成為一位刑法學習上的專家式學習者,能夠自主積極學習,具有獨立思辯、批判能力的學習者。
- 啟發積極參與問題討論的風氣,透過討論培養學習的自信,並在其中培養口語表達能力。
- 理解並累積足夠的知識,以充實未來參與就業考試的能力。